關于《沅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明確鄉鎮人民政府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職能職責和授權、委托事項的通知》政策解讀

沅陵縣(xian)市民政府部信息門戶官網(wang) m.tangxmi.com 🐼 公布的周期(qi):2024-06-29 14:41

為進一步健全我縣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職能職責和授權、委托事項工作,最大程度減少火災損失,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規定》(經湖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起草了《沅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明確鄉鎮人民政府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職能職責和授權、委托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充分征求縣消防安全聯席各成員單位意見的基礎上,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正式印發實施。現就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過程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特別是居民自建房安全有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統籌發展和安全,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強化部門指導監督職責,壓實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協同聯控、全鏈管控、閉環封控的工作體系,推動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常態長效,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規定〉實施工作的意見》(湘政辦發〔2023〕7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經縣人民政府同意,于2023年6月27日,制定了《關于進一步明確鄉鎮人民政府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職能職責和授權、委托事項的通知》(沅政辦發〔2023〕14號 )。

二、適用范圍

本縣行政區域內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職能職責和授權、委托事項的執法工作。

三、主要內容

《通知》共分四個部分,正文主要包括:1.工作職能職責;2.工作內容;3.工作要求;4.附件。

第一部分:工作職能職責。對工作責任、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和工作指導進行闡述。

(一)建立消防安全組織,明確專人負責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二)安排必要的資金,用于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和業務經費支出。

(三)將消防安全內容納入鄉鎮總體規劃、村莊規劃,并嚴格組織實施。

(四)根據當地經濟發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承擔火災撲救、應急救援等職能,并開展消防宣傳、防火巡查、隱患查改。

(五)因地制宜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的措施和要求,加強消防宣傳培訓和應急疏散演練。

(六)部署消防安全整治,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將重大火災隱患、區域性火災隱患和公共消防設施缺失、損壞等情況及時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

(七)指導村(居)民委員會開展群眾性的消防工作,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約,根據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隊或微型消防站,開展防火安全檢查、消防宣傳教育和應急疏散演練,提高城鄉消防安全水平。

(八)組織或者協助做好火災事故和其他災害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九)鄉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應當組織實施消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部署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協調解決本行政區域內的重大消防安全問題。

(十)鄉鎮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安全的負責人應當協助主要負責人,綜合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督促檢查各有關部門、下級政府落實消防工作的情況。班子其他成員要定期研究部署分管領域的消防工作,組織工作督查,推動分管領域火災隱患排查整治。

第二部分:明確了授權、委托執法機構,被授權、委托執法主體,授權、委托執法權限,授權、委托執法責任。

(一)明確授權和委托機構為沅陵縣消防救援大隊,這是授權委托機構主體,也是在委托執法的指導機構,各鄉鎮是被委托執法機構;各鄉鎮在授權、委托權限范圍內行使消防監督執法和公眾聚集場所(公共娛樂場所除外)消防行政許可。

(二)明確了授權委托執法權限1.監督檢查權。各鄉鎮按照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居民自建房內經營性場所的消防安全行使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責令責任單位或個人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2.行政處罰權。各鄉鎮按照《授權鄉鎮消防行政處罰事項清單》開展居民自建房消防執法,對檢查發現的單位和個人消防安全隱患和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委托執法權限:被委托鄉鎮按照《委托鄉鎮消防行政許可事項清單》開展居民自建房公眾聚集場所(公共娛樂場所除外)消防行政許可。

(三)授權、委托執法責任。被授權、委托鄉鎮應在授權、委托權限范圍內行使行政執法和行政許可職權,不得超越職權或將被授權、委托職權再次授權、委托其他組織和個人行使,如有違反,產生的法律后果由被授權、委托鄉鎮承擔。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明確了加強組織保障,加強培訓指導,加大監管力度,加強執法監督等相關要求。

(一)要將消防授權、委托執法工作經費納入鄉鎮財政預算,對機關事業編制外的專兼職消防執法人員給予一定的崗位補助。

(二)縣消防救援大隊每年應組織被授權、委托鄉鎮消防行政執法人員和消防監督檢查人員按照《通知》要求開展執法業務培訓,提高鄉鎮消防行政執法文書制作水平,切實增強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應依法查處。

第四部分:附件。制定了《鄉鎮人民政府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及消防責任清單》、《委托鄉鎮消防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授權鄉鎮消防行政處罰事項清單》。清單對《通知》的授權、委托事項進行列表對照,對授權、委托執法責任事項和依據進行了明確的細化分解便于授權委托執法工作的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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